后勤服务总公司工作职责
负责学校教学、科研和师生生活等后勤保障服务。主要职责是: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校后勤改革发展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。
2、负责制订学校后勤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3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外包服务招投标和合同制订工作。
4、负责后勤服务质量监督和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。
5、负责物业、食堂、浴池、门面房等外包企业的经营监督管理和考核等相关工作。
6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综合科工作职责
1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日常事务工作,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。
2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各类文件的拟稿、打印、发放、存档以及学校和上级部门各类文件的收发、存档。
3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各种会议材料准备、会务组织和会议记录等工作,并督促协调各部门执行会议决议情况。
4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印章、介绍信的保管、使用。
5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宣传、文化建设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。
6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管。
7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对外合约的审核、存档。
8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的内外公务接待。
9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用品的购置、保管、发放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。
10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的来访接待、来信回复和投诉处理。
11、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固定资产的验收、登记和处置。
12、完成后勤服务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办公电话:0564-3307055
物业监管中心工作职责
1、认真执行学校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,为学校教科研及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环境。
2、负责制定和完善本中心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制度。
3、按照合同对物业外包企业进行监管,负责组织对物业外包公司进行考核,
4、负责办理物业外包企业经营收入、费用结算工作。
5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物业招投标和合同制订工作。
6、负责做好本中心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7、做好本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8、完成学校和后勤服务总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办公电话:0564-3306536
饮食监管中心工作职责
1、贯彻执行学校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。认真贯彻、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负责学校食堂托管的管理、监督、考核工作。
2、负责制定和完善本中心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制度。
3、负责组织好学校重大活动的饮食供应工作。
4、负责办理各食堂托管单位每月经营收入、费用结算工作。
5、负责食堂“面向采购”的对接工作。
6、负责对食堂日常巡查、监管及各食堂有关文件、记录、证件等存档工作。
7、负责组织各食堂开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、技能培训、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宣传工作。
8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食堂招投标和合同制订工作。
9、做好本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10、负责做好本中心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11、完成学校和后勤服务总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办公电话:0564-3306620
商贸监管中心工作职责
1、贯彻执行学校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。
2、负责制定和完善本中心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制度。
3、按照合同对学校招租的各门面房日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。
4、对各承租户依法依规经营进行监督检查。
5、负责办理承租户经营收入、费用结算工作。
6、负责向学校上报门面房基础设施维修、改造计划。
7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门面房拍租和合同制订工作。
8、积极配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的检查工作。
9、做好本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10、完成学校、后勤服务总公司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保障中心工作职责
1、贯彻执行学校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。
2、负责制定和完善本中心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制度。
3、按照合同对浴池、饮水机等外包企业进行管理、监督、考核。
4、负责本中心的安全运行、安全生产、安全教育等工作。
5、协助后勤服务总公司制定年度设施设备大修、改造方案。
6、负责办理各外包企业经营收入、费用结算工作。
7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招投标和合同制订工作。
8、积极配合地市相关部门开展的检查工作。
9、做好本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10、完成学校、后勤服务总公司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办公电话:0564-3306260